【2024年度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凤凰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凤凰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已由(泰农建〔2024〕8号)《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凰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凰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凤凰街道东部,西至泰塘路,南至周山河、白马镇,东至姜堰区界,北至老通扬运河、永定快速路。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25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泵站工程:拆建泵站7座。2、节水灌溉工程:新、拆建防渗明渠20条,总长度3.851km;埋设管道16条,总长5.176km。3、配套渠系建筑物:拆建渡槽1座,新、拆建涵洞9座。4、水泥路建设:新建水泥路13条,总长度2.749km。5、沟道治理:治理沟道3条,总长度0.845km。
2.3本标段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标段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节水灌既工程:新、拆建防渗明渠5条,总长度1.030km。2、配套渠系建筑物:拆建涵洞2座、新建排沟跨渠桥1座。对应投资金额:29.76万元。
注: 防渗渠、涵洞均设置标识或标牌, 防渗渠两端各设置一处,涵洞各设一处。
2.4本标段计划工期: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5年5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2025年6月14日前完工。
2.5付款方式:①本项目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预付合同价的1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最终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3%的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任何缺陷的情况下按规定付款。
②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2.6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高标准农田项目(不含小农水、土地复垦项目)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1.5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3.1.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3.1.8其他人员要求:/
3.1.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 A、B、C 三类)。
3.1.10信用等级要求: /
3.1.11施工设备要求: /
3.1.12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用信用信息系统及有关部门业务系统等平台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及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工程建设违约情形的;
(三)近2年内受到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建设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且影响期未消除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相关下载),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4.1.2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 ¥0。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5年5月7日9时30分,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215(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1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投标人业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信用等级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款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 | |
专职安全员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
其他人员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 | |
社会保险 | 项目部主要人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提供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