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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番禺智造创新园低涌组团周边道路工程(一期)、番禺智造创新园低涌组团周边道路工程(二期)、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

发布日期:2025-04-23 浏览次数:14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6-440113-04-01-231942;2406-440113-04-01-656458;2407-440113-04-01-194132;2407-440113-04-01-218705
投资项目名称 番禺智造创新园低涌组团周边道路工程(一期);番禺智造创新园低涌组团周边道路工程(二期);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智造创新园低涌组团周边道路工程(一期)、番禺智造创新园低涌组团周边道路工程(二期)、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
标段(包)名称 番禺智造创新园低涌组团周边道路工程(一期)、番禺智造创新园低涌组团周边道路工程(二期)、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
公示名称 番禺智造创新园低涌组团周边道路工程(一期)、番禺智造创新园低涌组团周边道路工程(二期)、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番禺区石碁镇智造创新园规划横一路(11号路)农科所南侧地块道路连通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4月17日 10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入围定标阶段的候选人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进入定标阶段环节,进入定标阶段的候选人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

1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7317739.40

8193

2

广东华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7530227.00

2595

3

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6821935.00

1139

4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7034422.60

0907

本项目定标结果如下:

经票决,定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中定标阶段总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一致推荐如下:

中标人: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得分:20分,投标总报价:16821935.00元。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合格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144011319146481931731.773940(万元)合格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陈景锋

资质资格: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1500101072623号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东华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144011373493425951753.022700(万元)合格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崔秋和

资质资格: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901001028338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州番禺产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91440113MADFWRLQ9W1682.193500(万元)合格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孙溢

资质资格:中级工程师:粤中职证字第1706063000788号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1440000231120907W1703.442260(万元)合格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莫志安

资质资格:中级工程师:粤中职证字第0300102035275H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8464076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84612339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6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4月23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4月26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