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城乡供水提标改造项目―红心水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次)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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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凤阳县城乡供水提标改造项目―红心水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次)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凤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凤阳县城乡供水提标改造项目―红心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凤发改审批〔2025〕3号) |
招标人 |
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 |
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信价量化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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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凤阳县城乡供水提标改造项目―红心水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次) |
招标项目编号 |
czfygc202502-005 |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fygc202502-005-01 |
建设地点 |
滁州市凤阳县红心镇 |
建设规模 |
凤阳县城乡供水提标改造项目―红心水厂提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及规模:包含红梅路-界牌泵站段供水管道工程,红心老街(界牌泵站-红梅路)段供水管道工程,红心老街(界牌泵站-童郢)段供水管道工程,凤山底路口-山谢段供水管道工程,红梅路(任家巷-红岗路)段供水管道工程,红岗路(红梅路-小溪河)段供水管道工程,任家巷、东曦路段供水管道工程,小溪河老桥段供水管道工程,钱家连通管段供水管道工程,梅庄到小洼连通管段供水管道工程,荷塘路(红梅路-荷塘村)段供水管道工程,李山村(玉桥子-香火桥)供水管道工程,李武村(大宇-施家)段供水管道工程,增压泵站,土石方工程,入户接户管、水表更换以及和现有管线对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答疑等相关文件。 |
合同估算价 |
约1370.45万元 |
计划工期 |
不高于180日历天 |
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答疑等相关文件 |
项目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其他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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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⑧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拟派。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2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