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永平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已由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5】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平县城市建设和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永平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永平县博南镇。
2.3 项目建设内容:畅安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交通宾馆、老粮食局、司法局、供销社、永平县财政局公租房、永平县文物管理所、荷花小区廉租房、老畜牧局、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资楼、住建局职工宿舍、永平汽车客运站、老交警大队、老街社区服务中心、永平港盛投资建设中心宿舍楼、港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宿舍楼、永平林场宿舍楼、交通运输公司、永平县民政局等209套危旧房改造。
2.4 项目估算总投资8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99.8万元,预备费39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81.2万元】。
2.5 招标范围:
永平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内容如下:
2.5.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任务工作。
(2)完成本项目的①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及初步设计评审);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并完成施工图审查;③专项工程设计(含预算);④完成项目前期所需服务;⑤配合建设方办理项目报批报建手续、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图等相关服务工作。
2.5.2工程施工及采购
(1)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及采购任务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工程施工及采购范围以经招标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2.5.3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但调整范围不会超过批复范围。
2.6建设周期要求:总建设周期8个月(含设计周期)。
2.7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设计、采购及施工任务,并确保项目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保证相关成果文件通过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8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要求即可):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持有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的,其业务可承担范围须包含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3.3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指2021年至2023年度或2022年至2024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1)须含2021、2022、2023年度或2022、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等;(2)公司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满3年的,提交公司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或2024年12月31日止即可;(3)2024年01月01日后新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此项不考核;(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
3.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下列要求:
(1)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